建追溯体系先要统一标准规范
2015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食用农产品、食品列入追溯体系建设的重点之一,明确到2020年完善追溯体系建设。
《意见》要求各地以责任主体和流向管理为核心、以追溯码为载体,推动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管理;围绕婴幼儿配方食品、白酒等督促和指导生产企业依法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实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
从上述规定来看,目前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的追溯体系尚在探索阶段,追溯体系的建设主要是围绕产品的责任安全来开展,食用农产品以追溯码为载体,食品以重点产品为开端,逐步完善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的追溯体系,并在取得成效后向食品全行业推广。
此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已经印发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白酒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等通知,这些旨在对食品重点环节和白酒进行规范的要求,都是结合现阶段金博宝188官网注册 需要健全追溯体系重要环节和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的有效实践,对促进食品追溯体系建设都有着一定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不可否认的是,食用农产品和食品追溯体系建设既是一个创新探索的过程,更是固化安全责任的系统工程。试点先行,各方创新固然是追溯体系建设的必要环节,也是避免重走回头路的根本举措。但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必须要在发轫之初就统一标准规范,明确技术参数,便于追溯体系建设的集中统一,后续推广。
因此,笔者认为,建设食用农产品和食品追溯体系标准规范是关键,应当注重从3个方面加以规范。一是行业内完全统一。追溯码的标注内容和解读要一致,其附加的产品信息以及责任各方要清晰完整;重点食品品种追溯体系的基本框架、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都应齐全,且简洁明了,易于企业操作和公众熟知。同时,还要有国际视野,利于追溯体系融入国际市场。二是技术操作无障碍。《意见》明确要求:“积极推动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但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运用从食品行业内来看存在“代差”,从全国范围来看存在“地区差”。如何确保追溯体系建设中的技术运行和通行真正实现互联互通、共用共享,必须找准结合点,满足大都数。只有适度前瞻确保技术操作无障碍,才能保证追溯体系的有效建立和运行。三是终端运用简便。食用农产品和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其落脚点在于公众的熟知并通过追溯体系保障食品消费安全。面对广大消费者文化层次、现代信息技术掌握和不同终端检索条件的差异和不同,以追溯码为载体的追溯体系如何满足消费者维护食品消费权益的实际需要,追溯体系终端是否能做到运用简便、操作易学、简单适用也应该是标准规范中必须全力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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