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食药监局下放22类食品生产许可和单体零售药店GSP认证
黄飞 本刊记者 叶朝辉
为贯彻落实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强区扩权”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行政权力的决定》(2018年市政府第3号令)的有关规定,7月31日,哈尔滨市食药监局组织召开了市与区食品药品许可事权下放对接会议。会议传达了《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区扩权”改革事权下放工作方案》,并就做好下放和承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经市政府同意,此次哈尔滨市食药监局下放2项行政许可:一是22类食品的生产许可,包括负责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市局只保留肉制品、酒类、乳制品、饮料等4类食品的生产许可;二是市区内单体零售药店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2017年1月,各区已承接单体零售药店的经营许可,此次下放后,对单体零售药店真正实现了“谁许可、谁认证、谁监管”。
会上,哈尔滨市食药监局与各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了下放事项的许可档案材料、许可证样本、审批制度、检查员库、服务指南、工作流程等材料的交接。
事权下放后,哈尔滨市食药监局将全面加强对区级食品药品行政许可工作的业务指导,保证各区尽快进入工作角色,有效承接相关事项。同时,将建立完善对行政许可的监督、管理、考核机制,加强对区级行政许可业务的督察、检查工作,对承接事项的实施情况不定期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许可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区级承接部门规范履行职能。
根据《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区扩权”改革事权下放工作方案》,自8月1日起,市区内凡有申请22类食品的生产许可和单体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企业,可直接到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局申请。市与区在食品药品审批业务上也要实现标准化,做到“六统一”,即:标准统一、编号统一、流程统一、指南统一、档案统一、报表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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