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管局提醒您:7天无理由退货不适用实体店
倪三凤 本刊记者:祝富
疫情防控期间,随着全国大中小学生延迟开学,全国范围内开启了“停课不停学”的网上授课模式,老师通过视频在线教学,学生使用电子产品听课,打卡上传作业。在学生刚需的带动下,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开始热销,同时也易引发各类消费纠纷,对此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疫情防控期间理性消费,按需购买电子产品。
“新消法不是说7天无理由退货吗?为什么我买的平板电脑就不能退?”前不久,南京市高淳区有位朱女士拨打12315电话,声称遭到商家刁难。原来,朱女士在某实体店购买了一台平板电脑给孩子上网课。孩子上完课后,自己拍摄作业上传给了老师。结果老师向家长反映,作业看不清楚。朱女士觉得是平板电脑的摄像头出了问题,于是向高淳区市场监管局投诉,要求退货。
接到投诉后,高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实体店现场查看产品情况,发现朱女士购买的平板电脑有2个摄像头,后置摄像头像素为200万,前置摄像头像素为500万,产品与说明书功能相符。商家向工作人员出具了产品检测报告,产品无明显质量问题,商家不同意退货。
执法人员向消费者做出解释,“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除鲜活易腐、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商品外。但“七天无理由退货”这一规定只适用于网购商品,并不包含在实体店购买的商品。”经过沟通解释,消费者表示认可。
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种类繁多,功能各异,高淳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家长,在购买电子产品供孩子上网课时,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况好的商家,购买时要记得向商家索要发票。
二是在购买电子产品时,向店员说清楚使用需求。上网课需要看直播视频,还需在线交流,上传照片、视频等功能。这些对电子产品的上网功能、拍摄像素、播放音质等都有一定的要求。
三是要考虑清楚电子产品的未来用途。上网课只是眼下的暂时需求,而电子产品用途广泛,家长应该考虑到电子产品的配置、存储容量等,避免所购买产品成为一种资源浪费。
四是提醒广大家长,在孩子使用电子产品过程中,做好引导和教育工作,确保孩子做到专机专用,只装学习软件,通过设置青少年学习模式,设置使用时间等途径,防止孩子过度使用电子产品,帮助孩子们养成良好的电子产品使用习惯,在学习之余,提醒孩子及时休息,不要过度沉迷于网络游戏,保证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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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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