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3·15价格政策和消费提醒
徐仕评 本刊记者:祝富
3月12日,徐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今年3·15期间的价格政策和消费提醒:
一是要遵守各项价格法律法规规定,自觉依法诚信经营、稳定价格水平;
二是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是不得使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四是合理确定商品销售价格,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五是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六是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商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成本,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同时,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疫情期间和3·15期间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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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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