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吉窝窝食品有限公司 关于主动召回“南瓜蛋糕”的公告
夏津县吉窝窝食品有限公司
关于主动召回“南瓜蛋糕”的公告
我公司2020年3月17日生产的“南瓜蛋糕”(商标:吉窝窝;规格型号:计量称重;生产日期:2020年3月17日)。经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承检机构检验,“防腐剂”项目不合格。
为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公司决定主动召回该批次食品,召回等级为二级,召回起止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8月15日,召回区域为哈尔滨市。自发布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请各经销商配合我公司开展召回工作;请已购买该批次产品的消费者,不要食用,并在购买门店办理退货手续,同时可凭有效购物凭证向我公司或经销商要求赔偿损失。我公司对此给消费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特此公告。
食品生产者名称:夏津吉窝窝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北城街道办事处李楼村
法定代表人:李兰英 召回具体负责人:王恒
电话:18653437128 邮箱:1013359795@qq.com
夏津吉窝窝食品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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